第二批37名受损投资者终获立案【最新】

第二批37名受损投资者终获立案

第二批37名受损投资者终获立案 更新时间:2010-6-13 0:03:37   证券时报记者 文 雨  本报讯 记者近日获悉,上周四,即距离*ST九发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诉讼时效届满前10日,由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陶雨生、武峰律师代理的第二批37名*ST九发受损中小投资者终于获得立案。  据介绍,当天,代理律师携带37名投资者的案件材料奔赴山东烟台。下午两点多,代理律师来到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由于事先准备充分,立案过程较为顺利。37名原告向法院缴纳的案件受理费超过10万元,诉讼请求金额逾550多万。加上第一批33名原告,*ST九发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累计诉讼请求金额高达1400余万。不过,第二批投资者的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据悉,2008年8月5日,*ST九发公告称,因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公司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这两种典型的虚假陈述行为。其中,关于“虚假记载”违法行为中,*ST九发给山东九发集团的关联公司签发的总额高达8亿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未记账,票据到期付款时也未及时入账。且补记入账时,错误地冲减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其它科目,直接导致2005年到2006年定期财务报表虚假记载;另外,在证监会处罚决定认定的“重大遗漏”违法行为中,*ST九发为其它公司提供数额高达2.9亿元的重大担保,既未按照规定发布临时报告,也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与关联公司高达8.3亿元的关联资金往来,既未发布临时报告,也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导致相关公众对如此重大本应公开的信息无法获悉。  虚假陈述行为被揭露后,*ST九发的股票价格出现了大幅下挫。在2008年6月1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其对*ST九发的股票价格产生了重大影响。从2008年6月27日复牌起,连续6个跌停,投资者损失惨重。  有业内人士分析,此次*ST九发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经历一波三折,第二批投资者最终在诉讼截至日之前立案,与广大投资者及代理律师的努力密不可分。之前,全国各地投资者及代理律师曾就*ST九发案的立案问题多次与烟台、青岛两地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庭、业务庭进行沟通,要求法院立案。目前案件已经受理,第二批投资者终于步入维权之门。值得一提的是,*ST九发案的维权序幕已经拉开,其最终结果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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