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总经理呼吁推出投资者司法救济制度
深交所总经理呼吁推出投资者司法救济制度 更新时间:2010-11-1 7:22:50 上周五在深圳召开的创业板市场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讨会上,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大力呼吁尽快推出符合创业板特点的退市制度和投资者司法救济制度。
宋丽萍称,对于创业板应该充分认识“创造性破坏”的规律,为上市公司分化提供制度安排。新产品的竞争、新技术的竞争、新市场的开拓和新组织形式的竞争,将取代价格的竞争,成为企业竞争的主要方式。随着新兴产业的大规模崛起,这种创新性破坏力量将会集中释放出来。在创业板,“创造性破坏”的力量更为集中,并会使创业板面临一些全新的问题。不能只接受创造性,拒绝其破坏力,因此符合创业板特点的退市制度和投资者司法救济制度等应尽早推出。
宋丽萍指出,从中小板的发展轨迹来看,今后两三年对创业板至关重要,一方面是募集资金使用结果将接受检验,另一方面创业板能否充分引导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上市也面临考验。针对目前创业板发行过程中的“三高”问题,宋丽萍称,在IPO定价上中国证监会顺应市场规律,把发行价的决定权还给市场,现在重要的是改革的另一方,市场参与者要有效对接。投行应弱化保荐通道作用,重视估值能力和客户基础的建设。深交所接下来将继续深化投资者适当性的制度,为此深交所将发布《会员持续开展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引》,指导证券公司履行中介职责,加强客户管理。
宋丽萍透露,创业板还将探索研究对冲工具,建议适时研究论证中小盘股票的指数期货和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