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私募基金投诉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私募基金投诉电话,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私募基金投诉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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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看方舟子的打假基金?
我既不是方舟子亲友,也不是方舟子工作或者生活中的伙伴,但我本人一直关注方舟子的科普,赞同他对学术造假和腐败的打假!既然邀请我回答,我谈几点看法:
1,打假基金这个表述本身就有问题,涉及方舟子的只有安保基金没有什么所谓打假基金,方舟子首先是一个科普作家,因为正直,诚信,才对中国现在存在的学术造假,腐败嫉恶如仇。方舟子打假从来是自我行为,没听说过谁出钱他才打假,否则当年360百度收买他的时候,岂不是早发财了?
2,安保基金确实存在,发起原因是方舟子遭到肖传国故意伤害(其实是故意杀人)后,有热心朋友为了保护方舟子发起成立的私募基金性质的基金。基金成立之初明确是自愿,不公开细则的原则。这点每一个捐款的人在捐款之前都是清楚的。很遗憾,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些人捐钱的时候就心术不正,捐了钱打不到目的就反悔,胡搅蛮缠!可笑的是,这些不遵守约定,恶意反悔的人就是那些平时口口声声抨击社会没有诚信,没有契约精神的那拨人!
4,安保基金(或者愿意叫打假基金也好)是性质清晰,目的明确,规则明确的基金。但现实社会往往就是是非分明的事情往往有人执意把水搅混!个人觉得,对待安保基金的态度代表这个人是不是明辨是非,也可以说,凡是在方舟子安保基金上纠缠不清,恶意造谣的人都是是非不分,人品低下之人!
4,如果真的成立打假基金,我倒是愿意捐款,前提是只捐给方舟子。就像有的方黑(我的部分朋友就是)私下说的:还没见过方舟子打过哪次假是打错了的!本应职能部门履行的职责现在由一个普通的科普作家去承担,还因仗义执言被追杀而不得不移居他国。这本身就是非常耻辱的一件事,如果是这种中国梦,我只能呵呵!
3,
举报私募基金诈骗需要什么证据
一、遇到私募基金诈骗到哪里报案?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
二、私募基金诈骗报案需要什么证据?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的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单位)使用的证明文件、高额回报的书面承诺资料、宣传资料、收款凭证、受骗者的名单、虚构项目和虚构用途的书面资料等原件或复印件。
4、受骗者已支取的资金及尚未取得资金的相关凭证。
5、资金流向。
三、私募基金诈骗的具体特征是什么?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
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四、如何防范私募基金形式的诈骗?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
1、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
2、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
3、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4、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OK,关于私募基金投诉和私募基金投诉电话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