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李莉从事内幕交易查无证据

证监会:李莉从事内幕交易查无证据

证监会:李莉从事内幕交易查无证据 更新时间:2010-3-30 0:06:45   针对近日有媒体关于证监会个别工作人员涉嫌内幕交易一事的报道,本报记者从证监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处获悉,2008年6月底及其后数月间,中国证监会有关方面接到苏某某、李某某母子反映李某某刚离婚的前妻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利用手机短信通知其母亲关于一家上市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嫌内幕交易问题的来信来访。证监会对此十分重视,有关方面对所举报事项进行了多方调查核实。据查:1、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流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报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直接向交易所提交年报公告稿,并安排对外披露,年报利润分配预案不属于证监会的行政审批事项。该公司从未将2006年报提交证监会审核。2、李莉的母亲从未买卖该公司股票,其前夫在与李莉婚姻存续期间也未买卖该公司股票。  证监会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经查证,没有证据表明李莉利用该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证监会对其工作人员一直坚持从严管理,对工作人员的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证监会欢迎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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