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就公募REITs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为保障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顺利开展,规范交易所基础设施基金份额发售、上市、交易、收购、信息披露、退市等行为,上交所和深交所9月4日发布公募REITs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
上交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售业务指引》2项配套业务规则。深交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审核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售业务指引》3项配套业务规则。
相关负责人表示,《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侧重规范业务全流程的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突出基础设施基金产品作为一个整体的监管要求,围绕“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引导基金管理人和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在权责清晰的基础上强化工作协同,降低运作成本,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上,业务办法主要明确了申请条件、申请文件与审核程序,明确询价发售、上市及交易安排,强化管理人工作协同,明确基础设施基金存续期管理要求,明确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工作程序,明确基础设施基金的收购及份额权益变动要求,强化自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