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天弘基金股权的问题,以及和天弘基金 股权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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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是什么是国企吗
天弘基金不是国有的。公司目前股权结构为: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0%、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6.8%、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6%、员工持股合伙企业合计11%、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6%。
天弘基金成立于2004年11月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之一,目前注册资本5.143亿元。
天弘基金的十大股东是谁
没有十大股东,目前只有三大股东
股东介绍:
根据天弘基金2015年2月25日的公告,公司增资扩股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经完成,注册资本由1.8亿元增至5.143亿元。
新的股权结构为:浙江蚂蚁小微金服持有天弘基金股权比例为51%,天津信托、内蒙君正、芜湖高新的持股比例分别为16.8%、15.6%和5.6%。此外,员工持股比例合计为11%。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蚂蚁金服是一家旨在为世界带来普惠金融服务的科技企业。蚂蚁金服起步于2004年成立的支付宝。2014年10月,蚂蚁金服正式成立。通过科技创新能力,搭建一个开放、共享的信用体系和金融服务平台。
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自有资产和受托管理的资产总规模为130余亿元。曾参股易方达与宝盈两家基金管理公司。7年“创业基金”管理经验,业绩优良,年均分红率为19.5%。
乌海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2亿元。业务涉足煤炭、石灰石开采加工、发电、特色冶炼、化工、物资流通等领域,通过打造独具特色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使资源得以最充分的利用,逐步形成盈利能力强且环境友好的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君正持有蚂蚁多少股
君正公司持有天弘基金15.60%的股权,为天弘基金第三大股东,蚂蚁金服为天弘基金第一大股东,除此之外公司与蚂蚁金服无其他关系,蚂蚁金服拟上市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天弘沪深300指数基金卖出份额是如何确定的?
000961基金概况,天弘沪深300指数(000961)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天弘沪深300指数基金代码000961
投资类型指数型投资风格股票型
首次募集规模10229970.03最新基金规模792733443.39
成立日期2015-01-20基金经理张子法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投资原则及比例: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000961基金概况,天弘沪深300指数(000961)基金概况;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7)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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