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基金公司挂靠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基金公司挂靠的知识,包括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证可以挂靠吗?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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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企业社保可变成灵活就业交社保吗?
挂靠企业社保可变成灵活就业交社保吗?题主的意思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是以前是挂靠在别的企业缴纳社保,现在想改变成自己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如果是这个意思,这是完全允许的,但还是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
以前由于你是挂靠在企业缴费,在理论上你就属于挂靠单位的职工,挂靠单位缴纳社保,需要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由于属于是挂靠关系,所有的社会保险费用都需要你来支付,所以每月缴纳的社保费用要比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高6个百分点左右。具体是养老保险要高4个百分点,因为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20%,挂靠企业缴费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24%,另外失业报销要承担1%的缴费比例,生育险和工伤保险要承担1%左右的缴费比例。所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来讲,其实是没有什么好处的,反而还会增加自己的社保缴纳费用。
挂靠企业缴费后,要改成灵活就业人员缴纳,首先要和挂靠企业解除挂靠协议,然后要解除理论上的“劳动合同”,挂靠企业需要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社保减员,这样你作为挂靠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需要凭挂靠企业为你开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到当地的社保局去办理缴费主体的变更手续,即由单位缴费变更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以后就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他的保险就没有必要再去缴纳了。
如果你在挂靠企业时缴纳了失业保险的,挂靠企业和你解除了理论上的劳动合同以后,你如果在挂靠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同样可以办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其实也并不属于弄虚作假,你是实实在在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用的,要说作假可能是离职证明上由你自己不想挂靠变成了单位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只要到当地失业登记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以后,就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保险可以自己缴纳,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为你缴纳,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结束,你就需要自己缴纳医疗保险,从这一条来看,可能就是挂靠企业缴费的好处吧。
如果挂靠企业在你的户籍所在地,挂靠关系解除以后,可以直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在原来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账户继续缴纳社保费用;如果挂靠企业不属于户籍所在地,就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才能继续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继续缴纳,这其中的很多关系,都因为以前的挂靠带来很多麻烦。所以,现在如果还有挂靠单位缴纳社保的朋友,最好还是自己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纳社保是最好的方式。
综上所述,以前属于挂靠企业缴纳社保,现在想改为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是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要先和挂单位解除挂靠关系,解除理论上的劳动合同,开具离职证明,挂靠单位办理社保减员,然后个人才能去办理缴费主体的变更等手续。
深圳挂靠社保怎么处罚
通过挂靠办理社保应该不属于违法,但是,应该是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违规为非本单位职工挂靠参保的用人单位将会受到处罚。发现有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挂靠养老和医疗保险从而使其有权享受养老和医疗保险待遇的情况。甚至有空壳公司专门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挂靠参保或者虚假参保,以骗取社会保险金。通过挂靠参保,不仅一些重病人群、无业人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从而损害了广大参保者的合法权益,危害社保基金的安全;也导致出现了异地工作、本地参保现象,养老基金后期支付压力大。
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证可以挂靠吗?
基金和证券从业证书属于进入基金和证券公司从事业务必备的证书,是初入该领域的敲门砖。
对于证书挂靠的问题,市面的确存在,但是就协会规定而言,不鼓励但也没有明令禁止。但是,在此提醒各位,有利益就有风险,挂靠证书需要和企业共承担风险,因此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公司。不要盲目贪图小利,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找公司挂社保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社保挂靠在公司的可以领取失业金。
但是要在停止交社保三个月才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符合下列条件,才能领取失业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失业后领取失业金的同时可以自己继续缴纳保险。领取了失业金证明现在是无业状态,可以居民的身份缴纳保险,但是缴纳的只能是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将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缴费: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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