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8月19日讯,日前从团市委获悉,为进一步促进青年创业,我省实施了“鲁青基准贷”项目。按照项目计划,我市2015年度计划额度为2730万元。
据了解,该项目只针对小微企业。额度为30—12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方按时还本付息后,将享受放款时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50%的贴息政策。
此项目面向在我省范围内创业的40岁以下青年创业者,贷款主体为小微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申请贷款企业注册时间须在八年以下,企业产权清晰、制度健全,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信用状况良好,急需资金扶持。
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低碳环保、科技含量高、具有较强的成长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申请贷款企业就业带动能力强,安置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的30%以上(职工总数100人以上的达到15%以上),带动5名以上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青年创业孵化基地优秀创业青年、青年创业大赛获奖选手、农村创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创办企业优先扶持。
据介绍,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申请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生产经营周期、借款用途、偿债能力、申请额度等要素确定企业贷款额度,额度为30—12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放款时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
企业按照“鲁青基准贷”贷款条件和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向所在市级团委提出申请。团市委负责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向当地农行、邮政储蓄、农信社等相关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