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士和她的丈夫在装修公司的抽奖活动中赢得了一份意外的奖品——50平方米的窗户。他们原本以为这将大大减轻他们的装修费用负担,毕竟窗户部分是家装中的一大开销。然而,当装修公司开始安装窗户时,孙女士和她的丈夫惊讶地发现,公司只提供了窗框,而没有玻璃。
孙女士立刻联系了装修公司,希望能解决这一问题。她问道:“我们抽中的奖品不是应该包括整个窗户吗?谁家的窗户不包含玻璃的?”然而,装修公司的回应却让人意外。他们坚称按照活动规则,所谓的“窗户”仅指窗框,不包括玻璃。孙女士认为这是一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她和丈夫决定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派出了调解员前往装修公司了解情况。在调解过程中,装修公司的负责人拿出了活动的宣传材料和规则说明,确实如他们所说,文案中只字未提“玻璃”二字,只有“窗户”这一表述。 调解员发现,虽然从技术角度来讲,装修公司没有违反明文规定,但这种表述方式对消费者来说极具误导性。
调解员建议装修公司考虑消费者的实际感受和公平原则,至少应当在活动推广时明确说明奖品的具体内容,避免因表述不清而导致的消费者误解。同时,调解员也指出,尽管法律上装修公司可能站在有利位置,但从商业道德和品牌信誉考虑,应当给予消费者适当的补偿或解决方案。
最终,在调解员的建议下,装修公司同意以成本价为孙女士提供窗户玻璃,并对其未来的推广活动承诺进行更加明确和透明的信息说明,以免再次引发类似的纠纷。 孙女士虽然仍感到有些不满,但也接受了这一解决方案,希望通过这次经历能够提醒更多的消费者在参与此类活动时要仔细阅读规则,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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