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记者从烟台市芝罘法院获悉,15日凌晨5时许,芝罘区法院55名执行干警、15辆警车整装待发。随着院长闫青利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兵分5路奔赴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和福山区,对33起涉民生案件45名被执行人开展精确围堵。当日,芝罘区法院共执结案件12起,其中和解9起,拘传12人,拘留2人,执行到位221782.34元,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并有效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失信可耻、守信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贷款购车欠贷不还终和解
凌晨五点多,福山区清洋街道西关一处院落外,传来了敲门声。在寂静的凌晨,敲门声格外清晰,这是芝罘区法院执行一庭干警在上门围堵“老赖”。
敲了很长时间前门敲不开,执行干警又绕到后窗去敲窗,但仍无效果。无奈,干警从墙上攀爬进院子,这时,被执行人谢某才终于从自家出来,被干警带回法院。
原来,谢某于2014年1月从某银行贷款46万元购买奥迪轿车一辆,某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但是,自2014年9月起,谢某不再还贷。担保公司代偿剩余本金后,将谢某诉至法院,要求谢某偿还其代偿的贷款本金、资金占用费和违约金。经审理,担保公司胜诉。但是判决生效后,谢某并未主动履行义务,这才有了执行干警上门围堵的一幕。
最终,谢某被带回法院。执行干警告知谢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继续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请求,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今年就要在看守所里过春节。经过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谢某终于松动,在芝罘法院主持下,谢某通过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总金额和分期还款计划,当天还款3万,剩余案款分18个月还清,并追加其子担保,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案件顺利执结。
十年纠纷一朝拘传终执结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潘某加工塑料钢门窗欠款纠纷一案,芝罘法院于2010年首次立案执行。立案初期,潘某也曾积极偿还部分欠款,但因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在通知申请执行人并经其同意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终结,但是执行干警仍然毫不松懈,对案件投入了大量精力。2014年5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但是潘某仍然没有履行给付义务,案件成为申请执行人和执行干警的一块心病。
通过综合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信息,芝罘法院将该案纳入此次“暖心冬日”突击执行范围。15日凌晨5时30分,执行干警一行来到了被执行人潘某所在村庄,在申请执行人陈某的积极配合下,确定了潘某的确切住处,并顺利将被执行人潘某拘传带回法院。
到庭后,在执行干警的主持协调下,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潘某当场支付全部剩余款项1万余元,案件顺利执结。
切实解决执行难,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芝罘区法院将一如既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实际行动让人们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钟建军通讯员江开信曲国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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