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传播“易会满上书建议暂缓科创板实施”虚假信息罚款20万!
3月4日晚间,证监会网站更新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牟致华编造、传播“易会满上书建议暂缓科创板实施”相关虚假信息的行为处以20万元的罚款。牟致华称其编造、传播涉案虚假信息的动机主要是显示自己“懂得多”,达到哗众取宠、引人注意的目的。
虚假信息在多个平台传播扩散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牟致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牟致华于北京时间2019年1月29日早10时许,在微信群看到“易会满主席记者招待会”相关虚假信息,与群友讨论互动后,仿照该消息编造了内容为“据外媒报道,新任证监会主席紧急上书,建议暂缓科创板实施,首先规范法律法规,严惩造假上市公司,加快不法公司退市速度,引进各路资金增持股票,在此之前,即便领导意愿强烈,科创板也没有率先实施的条件。这是近年来难得的敢说真话的证监会领导,已经引起最高层高度重视,不排除一系列政策近期会发生变化”的信息,通过其本人手机发布在“趋势投资-印钞机-天宫赐福”“游戏扯淡吹牛*”两个微信群中,紧接着在“趋势投资-印钞机-天宫赐福”群中表示“大家看是否可以传一下?”以及“反正都一看就是假的,来吧,come on baby!”。
当日晚些时候,牟致华知悉有人在“雪球网”转载了上述信息后,仅在前述微信群中作出评论,并未通过公开途径进行辟谣。该信息在多个互联网平台上传播、扩散。
哗众取宠扰乱市场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牟致华编造、传播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符,证监会易会满主席从未上书建议暂缓科创板实施。牟致华称其编造、传播涉案虚假信息的动机主要是显示自己“懂得多”,达到哗众取宠、引人注意的目的。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当事人微信通讯记录、相关平台提供的证明及当事人提供的说明材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牟致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所述情形。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牟致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处以20万元的罚款。
编造传播“易会满主席记者招待会”
四人被重罚
证监会曾于2019年8月19日对编造、传播“易会满主席记者招待会”相关虚假信息者发布了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1月28日,陈毅衡编造了“彭博社讯,新任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2018年大批量的上市公司暴雷与不市场化的监管制度有很大关系,2019年主要工作是推行做空机制,完善退市制度,让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的公司无处藏身,并鼓励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长线投资股票市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信息。并自当日23:23起,以其本人微信号发布在“blackrock”“投资界”等9个微信群中。此后,该虚假信息在多个QQ群、微信群中被转发、传播。
涉案虚假信息后经新浪微博账户、多家网络媒体广泛传播,2019年1月29日09:56至10:25,沪深两市指数连续下跌,上证综指累计跌幅1.3%,深证成指累计跌幅1.83%,成交量明显放大。新浪微博账户“新浪证券”在10:41发布“彭博社辟谣:未发布证监会新闻消息”后,市场跌幅逐步缩小。
依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证监会决定:对陈毅衡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另外三份行政处罚书则对林文全等3人传播虚假信息行为分别处以12万元罚款。
其中,林文全实际控制并使用新浪微博账户“遂昌快活林”,该账户截至2019年1月30日有138万粉丝且经新浪认证为金V账户。2019年1月29日00:58,林文全在QQ群“实盘打板”中看到“彭博社:易会满召开记者会推行做空机制”的虚假信息后,将上述信息复制到新浪微博账户“遂昌快活林”上发布,此次发布系上述虚假信息在新浪微博中的首次发布。
王夏儒实际控制并使用新浪微博账户“分析师的百年孤独”,该账户截至2019年1月30日有64.5万粉丝且经新浪认证为金V账户。2019年1月29日9:22,王夏儒在微信群“博弈股市讨论”中看到群主“黎DM”发布了“彭博社:易会满召开记者会推行做空机制”的虚假信息,随即于9:23将该信息通过新浪微博账户“分析师的百年孤独”进行了转载发布。
2019年1月29日晨,新浪财经综合频道新闻编辑吴化章在微信群多次看到涉案虚假信息,又在新浪微博账号“分析师的百年孤独”中再次看到涉案虚假信息。吴化章在未对信息来源和真实性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于当日09:41利用同事的工作账号,将“据彭博,新任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2019年主要工作是推行做空机制”发布在新浪网财经频道的底层消息库中。消息随即被多家主流网络媒体转载,阅读者数量迅速攀升。
新证券法施行后
虚假消息编造及传播者将受重罚
新证券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证券法将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主体范围由“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扩大到“任何单位和个人”。
“近年来,虚假信息、有利益倾向的编造信息时有散播,对证券市场带来了负面影响。新证券法作此修订,将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表示。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指出,新证券法专门对市场各类虚假消息的编造者及传播者、A股黑嘴股评等设置了严厉的处罚条款。
根据新证券法第193条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万元的,处以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新证券法第56条第二款的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传播媒介及其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报道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从事与其工作职责发生利益冲突的证券买卖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事件发生后,证监会曾发布消息表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是证券期货法律法规严格禁止的行为,历来是证监会稽查执法打击重点。近年来,证监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坚决查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
证监会强调,将继续对编造传播证券期货虚假信息行为严密盯防、快速反应、严肃查处,全力维护资本市场信息传播秩序。传播媒介及其从业人员应坚守新闻真实原则,勿要刊载、传播缺乏事实依据的传言消息。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坚持不信谣、不传谣,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