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和上级法院有关通知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灞桥法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3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场所和有接待功能的部门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我院原定来院进行的庭审、调解、听证、询问等诉讼活动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需要提交诉讼、信访材料或者申请办理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请通过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陕西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办理。不便网上立案的,当事人及代理人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立案或诉讼材料,注明联系电话,立案材料信封上需注明“邮寄立案”字样;
四、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因疑似、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参加诉讼的,可依法申请延期审理;
五、如确有相关诉讼活动必须进行,或其他紧急诉讼需求,请提前与本院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本院将酌情具体安排。
立案材料邮寄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纺一路668号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邮编:710038
电话:029-83512009
信访材料邮寄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纺一路668号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信访办
邮编:710038
电话:029-83519475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我们将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全力以赴,依法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审核:蒋莹
编辑:贺玺霖
责任编辑:陕西法制网 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