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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广西证监局近日就黄真盛、丁健华内幕交易“西陇科学”股票案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资料显示,黄真盛时任西陇科学执行总裁,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西陇科学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相结合收购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
丁健华时任广州西陇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供应链总监,黄真盛时任西陇科学执行总裁并负责广州西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业务,二人为上下级关系。
“丁健华”证券账户2014年12月12日开立于海通证券广州宝岗大道营业部,丁健华承认其本人实际控制使用自己的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该证券账户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9日期间,通过丁健华本人手机和笔记本电脑共计买入“西陇科学”股票154,100股,成交金额2,458,550元。2017年3月2日“西陇科学”复牌后,“丁健华”证券账户于2017年4月13日至2018年1月22日将上述“西陇科学”股票全部卖出,对应亏损426,798.22元。
2016年1月至9月2日,“丁健华”证券账户多次交易“西陇科学”股票,每次交易数量为几百股至一千多股,未显异常特征。而在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9日期间,“丁健华”证券账户突击转入大额资金单向买入“西陇科学”一只股票,具有放大性、突击性和单向性,与以往交易习惯明显背离,买卖股票时间与内幕信息形成和公开过程高度一致。黄真盛、丁健华对上述异常交易行为未能提供合理解释。
广西证监局认为,在内幕信息公开之前,作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的黄真盛提供资金,丁健华操作涉案账户,二人共同交易“西陇科学”股票的行为明显异常,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且二人未能合理解释账户交易的异常性。黄真盛、丁健华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共同交易“西陇科学”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对黄真盛处以30万元罚款,对丁健华处以10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西陇科学是一家主要从事化学试剂、原料药及药用辅料、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2011年6月深交所挂牌上市,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其中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系兄弟关系,黄侦凯、黄侦杰系黄伟波之子。
西陇科学主营业务为化学试剂,然而近几年公司却痴迷通过外延并购布局医疗产业链。
2012年、2013年,西陇科学分别收购了杜克化学80%、20%的股权,收购金额合计1500万元,其中有1200万元来自于超额募集资金。在2013年、2014年连续录得亏损之后,在西陇科学的年报里,投资者便再也看不到他们的业绩。而且,因未能付清股权转让款,2015年西陇科学还被杜克化学原股东左卫雄、左友镒告上法庭;2017年7月,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判决西陇科学支付127.78万元。
2013年,西陇科学作价0.92亿元,完成对新大陆生物75%股权的收购。2016年又作价0.42亿元把剩余的25%新大陆生物股权收入囊中。然而新大陆生物2016年业绩承诺却没有达标,新大陆生物的原股东向西陇科学支付业绩补偿款。
2014年,西陇科学以4620万元价格收购深圳化讯、湖南化讯70%的股权,原股东方同样作了业绩承诺。然而因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原股东方向西陇科学支付业绩补偿款。
同样是2014年,西陇科学通过设立清石西陇股权投资基金增资控股永和阳光,布局医疗产业再向前迈出一步。在增资控股前,永和阳光尚处于亏损状态,其2013年净利润亏损0.59万元,2014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40.06万元。
2016年,西陇科学通过孙公司以自有资金2256.47万美元通过收购及认购优先股方式持有Fulgent公司15%股权。
也是同年,西陇科学以自有资金向福君基因增加投资额5100万元。公司出资总额为10200万元,认缴福君基因注册资本5100万元,股权比例为51%。
2018年2月,西陇科学以自有资金作价4.31亿元现金收购艾克韦生物73.78%股权。
同月,西陇科学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宏啸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然而,2019年5月公司公告重组项目"胎死腹中",中止此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然而,西陇科学如此眼花缭乱的资本并购大局,并没有给公司业务带来贡献。
财报显示,西陇科学前三季度营收下滑10.1%至23.33亿元,净利润下滑69.89%至229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