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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我国原始瓷文化区的形成 广东曾作出了“第一号”的贡献2、【媒体开放日】公益诉讼知多少?检察院这项工作凭什么屡上热搜3、茂名检察:因应人民生活新需,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对于我国原始瓷文化区的形成 广东曾作出了“第一号”的贡献

■陶罐,新石器时代,2006年高明古椰遗址出土

■陶釜,夏商时期,1989年东莞村头遗址出土

■原始瓷尊,商时期,1974年饶平浮滨遗址出土

■青釉瓷罐,唐,1985年梅县水车窑遗址出土

考古学家李岩在接受收藏周刊专访时介绍:

■收藏周刊记者 潘玮倩

陶余瓷碎,气象万千。曾看过一些出土的广东陶瓷,它们有种来自荒芜深壤和波涛万丈的历时痕迹。只要遥想,曾触摸过它的每一双手,便似有无限生动画面,如块块砖木,咔咔自千万年前,抖擞叠起。那些喧嚣窑场、鼎沸肆落、八街九陌和千帆万桅,就仿佛次第重现人间。

“陶瓷,是重建古代社会的一种极好的‘建筑材料’。”李岩,坐在记者对面的这位考古学家、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研究馆员,在接受采访时,认真地说。

“我认为,考古学研究的终极目的,就是复原古代社会,或者说,重建古代社会。因为我们拥有‘物质’,它有形、可考。”

而今天,当我们要一窥广东陶瓷之路上的荣光,陶瓷,也成为研究历史的重要物质载体。和很多人的固有认知不同,广东的制瓷水平,其实相当不错。甚至,“它对于我国几何印纹陶与原始瓷文化区的形成,曾做出了‘第一号’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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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赋铝材,“炼”成高温。

广东出现大范围彩陶遗存,至晚已可追溯到距今7000至6000年左右。据记者从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所获资料显示,这段时期,“包括深圳咸头岭、珠海后沙湾、东莞万福庵、增城金兰寺以及肇庆蚬壳洲等沙丘或贝丘类遗址,与长江中游彩陶文化有明显的渊源关系。高明古椰遗址2006年发掘出土的陶器群,为确立距今6000至5000年珠三角地区考古学文化类型与序列提供了有力支撑”(引自《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藏品精粹》,科学出版社,2020年8月第一版,以下简称《藏品精粹》)。

“我们在检测中发现”,李岩介绍,至少在古椰这段时期,广东地区所使用的陶土原料,含铝量较高,“这就需要更高温度才能烧制成型。无意之间,我们广东在‘窑温’这个角度,已领先中国其他地方。”这种领先优势和“核心技术”,“后来也成为我们的几何印纹陶能够北上传播出去的最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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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在本地“孵化”数百年日趋成熟。“借光”石峡文化,广东陶瓷很早就北上长江下游。

当时的“环境”是这样的:距今四千多年前,石峡文化,这个与环太湖流域良渚文化存千丝万缕联系的文化,开始闪耀出史前岭南最为夺目的文明之光。与其交相辉映的,则“在粤东、粤北、粤西与珠江三角洲地区大范围涌现出类虎头埔文化遗存,代表性的有普宁虎头埔、龙川荷树排一期、和平枫树墩一期、连平黄潭寺晚期前段、武江圆墩岭、从化横岭、三水银洲第二组、南海鱿鱼岗、香港涌浪等遗存,这一岭南土著文化以发达的几何印纹硬陶和矮圈足器为鲜明特征,而与石峡文化以三足器为突出特点迥然有别,印纹硬陶就此烙刻在岭南先秦文化的基因之中”(引自《藏品精粹》)。

文化的交流从不停息。李岩介绍,“几何印纹陶,是从广东向外传播的,这是确定的。传播,是基于其出色的质量,而质量,则基于我们高温窑技术的领先和成熟。“更高的温度意味着成品具有更高的硬度和更低的吸水率,这就是好质量。根据传播规律,通常,都是从整器的传播,然后到技术的传播。目前,我们在浙南地区,都能看到来自广东的几何印纹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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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几何印纹陶的北传,在历史上的重大意义何在?“由此形成了几何印纹陶与原始瓷文化区。在这其中,它做出了‘第一号’的贡献。”李岩说。

印纹陶、原始瓷文化,是中国青铜时代文化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广东存在着这个时期的遗存。

他此前曾著述道:“以往青铜时代的开始,通常以发现的青铜器时代而定。中原地区二里头文化(夏代)为中国青铜时代的开始,随着研究的深入发现,二里头文化时期,印纹陶与原始瓷产地来自长江下游地区,随之改变的是,以长江下游为核心的印纹陶、原始瓷文化成为中国青铜时代文化多样性的组成部分,而广东同样存在着这个时期的遗存:如东莞村头遗址、东源县龙尾排部分墓葬、平远县水口窑址的部分遗存。从这个角度来看,广东的青铜时代亦应与中原地区基本同时,只是文化面貌不尽相同,与长江下游地区更为接近,同属印纹陶、原始瓷文化区,同样是中国青铜时代文化多样性的一分子,并一直延续着印纹陶的文化传统。” (引自《藏品精粹》)

广东技术,在中国青铜时代的多样性文化中,描下了浓墨重彩的“纹路”。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华文明多元一体中,实际上真的是各地都有各地的贡献,各自有各自的特点。比如说,因为有我们广东贡献的高温陶器烧制技术,才有了后来的原始瓷。因此,我们广东也有较早的原始瓷,现在看起来就太好理解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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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广东瓷器的基础,相当扎实,相当优秀。

“我们广东瓷器的基础非常好。”李岩介绍,在2020年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所)编著、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浮滨撷英:广东大埔、饶平原始瓷发现与研究》一书中,提及的在粤东饶平发现的原始瓷,年代就很早,早到了商代早期。

进入相当于商时期之后,在印纹陶传统的基础上,广东出现了酱色釉原始瓷遗存,以粤东地区的浮滨文化为代表,浮滨文化大体有早、中、晚三个阶段,其早中期相当于中原的二里冈文化阶段(早中商),此时,原始瓷已经在广东出现。

他同时提到,“原始瓷烧制技术的演变过程,即‘着黑陶’-酱色釉原始瓷-黄绿色原始瓷的技术演变过程”,仍需要通过针对性田野工作等来解决。

“目前的考古发现表明,至少从原始瓷时期开始到唐代,广东的制瓷水平,都是相当不错的。而这个现象的源头,完全可以追溯到前述所介绍的含铝量大的高温陶器。”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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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错”的广东陶瓷时期,简单历数,已持续超过两千年。

记者从《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藏品精粹》一书所见记载为:西周早中期,来自浙江的原始青瓷技术取代了本地酱色釉原始瓷;自湖南地区来自炭河里文化的陶器,则催生了夔纹陶文化的出现。春秋晚期至战国之交,受浙江越国核心地区的影响,广东的夔纹陶文化被米字纹文化全面取代。博罗梅花墩窑址和银岗窑址则是春秋战国时期东江流域陶瓷的生产中心地,前者陶瓷的烧造方法从升焰式圆穴窑发展到平焰式斜坡龙窑,是广东陶瓷烧造技术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进步。

秦军进入岭南之后,米字纹陶文化在一段时间内得以延续,并在西汉南越国时期有所残留,随着岭南并入秦汉帝国。

目前,广东六朝至隋的窑址发现不多,但进入唐代以后,广东的陶瓷生产发展迅速,珠三角地区的佛山、高明、新会、鹤山,粤西的遂溪、海康,粤东的潮州、梅州等地均有唐代窑址发现。这一时期的陶瓷产品以青瓷为主。典型窑址包括潮安北郊北堤头窑、新会官冲窑、梅县水车窑、高明大岗山窑等。

而进入宋代以降,随着瓷业在整个华夏大地的兴盛,宋元明清时期的广东沿海地区,涌现了大量主要以外销为目的的陶瓷窑场,比较重要的包括宋代笔架山潮州窑、广州西村窑、惠州东平窑、宋元雷州窑、明代梅州大埔余里窑、惠东白马窑、清代电白观珠窑等。目前,“广东已发现和发掘的古代窑址数量超过1300处,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宋元明清时期”。

技术的进步,推动着社会的发展;而人民社会生活的需求,也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从陶瓷的角度,当我们对比看到高明古椰遗址5000多年前斑驳灰褐的陶罐,和北宋广东陶瓷代表笔架山青白瓷的晶莹釉色和俗趣造型;对比看到从早期零星地走向世界,到晚唐后随着贸易兴盛而畅销海内外的多点勃发,我们就会深深认同——有形的文物复述着无形的过往,对器物制作技术的精益探讨,终将升华到对社会场景、对悠久文化的伟大复原。

“这,就是考古学家和一般人看陶瓷所不一样的地方”,李岩继续诠释,“今天,许多收藏者看陶瓷,也只是更多地倾向于它的艺术价值,而我们,还要强调它的科学价值和历史价值。这,就是我们所聚焦的‘技术与社会’。”

“考古,并不是有些人认为的只能证史或者补史。通过对‘技术与社会’两条线的探索,我认为,这终将抵达考古学研究的终极目的——复原完整的古代社会。”

本版图片来自《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藏品精粹》,科学出版社,2020年8月第一版

【媒体开放日】公益诉讼知多少?检察院这项工作凭什么屡上热搜

10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公益诉讼成为引人注目的检察亮点。

公益诉讼这么热门,

对于这项依然在探索和发展中的新制度,

电白检察到底做了啥?

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

又是如何回应群众需求的?

这些你都知道吗?

10月30日,根据电白区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全区政法系统举办“两度一率”媒体开放日活动,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公益诉讼为此次活动主题,8家新闻主流媒体记者受邀一同评卷检阅,向社会公众晒出优异成绩单!

管理科学、监督有力、服务高效、参谋到位,案件管理中心集对外服务、加强信息公开与对内强化监督管理功能于一体,公益诉讼线索管理、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办案流程监管等工作均在这里进行,在对办案期限、程序、质量等进行监管和预警的同时,既规范了执法行为,也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自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29条,案件线索覆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大领域。就林业林地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土地资源保护、危险废物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问题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6件,有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落实整改。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8件,其中食品安全领域5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3件。

在这里,

小编精心挑选三大典型案例,

助您快速了解公益诉讼!

01 办理全省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李某生等5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生产、销售铝残留严重超标的“海藻麒麟菜”共计382余吨,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经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李某生等5人被法院分别判处1年3个月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决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共计315万余元,支付无害化处理费用11万余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该案是全省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的成功办理被国家食药监总局批示为“广东经验”予以表扬,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人民网等国家级媒体予以报道,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02 提起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

2018年,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对李某维于2009年以来倾倒在观珠镇棠芾村委会河背村烂岭处的482.251吨危险废物一直没有依法进行处置,严重污染了案发地的空气、土壤及水源,附近村庄群众多年投诉均没有得到妥善处理。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立案后即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依法履行职责,尽快清理处置该批危险废物。在该局仍然没有依法履职的情况下,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该局依法履行职责并确认该局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主动履职,依法处置了该批危险废物并恢复植被,较好地修复案发地的生态环境。事后,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行为人李某维追偿危险废物处置费134.08万元。该案的成功办理被《检察日报》、《方圆》杂志、正义网等媒体报道,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

03 提起全市首例海洋公益诉讼案 增殖放流鱼苗4.5万尾

2018年8月,周某清等4人休渔期内多次出海在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鱼、虾、蟹等水产品,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并破坏沿海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损害了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2019年7月,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周某清等4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追究4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4人增值放流鱼苗4.5万尾。电白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洪波出庭支持诉讼,电白区法院院长黄沛担任审判长,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案件经审理后,判决周某清等4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3个月至6个月,缓刑4个月至1年不等刑罚,并判令4人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放生黑鲷鱼苗4.5万尾,同时在茂名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赔礼道歉声明。2019年8月5日,在茂名市、电白区两级检察院与电白区人民法院、广东省渔政总队茂名滨海大队、电白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下村村委会干部及附近渔民群众等100多人的见证下,周某清等4人在电城镇下村海阜海域增殖放流了4.5万尾黑鲷鱼苗,有效修复了受损海域的海洋生态。该案被茂名电视台、《珠江新闻眼》、正义网、《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除此之外,该院还积极开展“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与电白区水务局联合开展“携手抓‘五清’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力守护电白绿水青山蓝天碧海,助力美丽电白建设,各项公益诉讼工作稳步推进,取得积极成效。2018年9月20日,该院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基层检察院在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介绍公益诉讼工作经验。2019年3月29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到该院交流学习公益诉讼工作经验。2019年8月20日,该院王洪波检察长亲临一线实地了解、排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积极推动开展“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看了这么多,

是不是觉得公益诉讼其实离我们很近?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

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权、

英雄烈士权益保护等领域,

均是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的范围,

都是咱老百姓身边的事儿!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新使命,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忠诚履职、踏实工作,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前进,努力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保障电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茂名检察:因应人民生活新需,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对建立这一制度突出强调“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确立了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

自2017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实施以来,茂名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英雄烈士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生产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提起公益诉讼的神圣职责,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了检察力量。

01

生态文明

公益诉讼保驾护航

茂南区检察院干警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效果开展“回头看”。

2012年,邓某某等5人因犯非法采矿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矿山被停止开采,但矿山的地质环境未得以恢复,社会公益仍处于受损状态。2017年7月1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正式开展。茂南区检察院迅速行动,对邓某某等人非法采矿罪案件开展公益调查。经查明,邓某某等人在金塘镇智深塘村有四个矿坑关停后,未进行生态修复,致使约446亩的地质岩石裸露,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茂南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及时治理恢复被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相关行政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行动,科学规划矿山修复设计方案。经过三年多时间的治理,涉案企业和市财政局共计投入823万元,推进总体修复面积达205.22亩。四个矿区446亩土地资源被充分利用,废旧矿山变身汽车产业园,实现了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共赢。

2009年以来,李某维在观珠镇某村倾倒了480多吨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一直没有被依法处置。2018年,电白区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电白区某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局积极履行职责,代为处置危险废物。在跟进监督中,电白区检察院发现该局并未依法履职代为无害化处置该批危险废物。电白区检察院遂依法对该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随后,该局主动履职,依法无害化处理了该批危险废物,并在污染地种上了1000多平方米绿植,较好地修复案发地的生态环境。事后,电白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行为人李某维追偿危险废物处置费134.08万元。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及时办理损害生态环境案件,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此外,茂名市检察机关积极拓展公益诉讼领域,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古树名木资源珍贵稀有,具有极高的历史、科学、文化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茂名市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茂名市古树名木保护机制不健全问题,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机关和属地政府建章立制,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目前,全市各地均已完成辖区内较大古树群落的专项监督工作,设立了古树名木公益保护示范林,明确了古树名木保护的具体责任主体。同时,充分挖掘古树名木的生态、文化、旅游价值,把保护古树名木和创建森林城市、传承古驿道文化、建设最美乡村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茂名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生态环境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茂名市检察机关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立足茂名实际,创造性开展“公益保护一院一品”工作,加强山、水、湖、海生态环境保护;在云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广东省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工作站,“四个一”工作模式被人民日报客户端采用推广;联合水务、城管等部门劝停关闭鉴江河、高州水库干渠流域内一批养殖点,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开展“守护海洋”专项监督工作,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资源合理利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及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722件,向相关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62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36件,向破坏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人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共545万余元。

信宜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怀乡镇大型垃圾填埋场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

02

舌尖安全

公益诉讼勇于亮剑

2016年6月至12月,李某生等5人非法生产、销售铝残留严重超标的“海藻麒麟菜”共计382余吨,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对此,既要追究刑责,也要提起公益诉讼。2018年4月,电白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处李某生等5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共计315万余元,支付无害化处理费用11万余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该案是全省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的成功办理获国家食药监总局肯定,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人民网等国家级媒体报道,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市检察机关聚焦“舌尖上的安全”,共办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222件,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2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9件。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紧盯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通过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针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存在的无证照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食品标识不规范、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等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向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743家外卖商户完成整改。化州市检察院积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校园及景区食品、生猪检验检疫、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进行专项检查整治,督促109家问题企业进行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高州市检察院联合高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到商场超市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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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财产

公益诉讼全力保障国有财产流失,事关国家和公共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监督工作,督促行政机关积极作为,防止国有财产流失。

2019年,茂南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该区国有土地出让金拖欠线索2条。通过进一步收集案件证据,证实某房地产公司拖欠土地出让金3.64多亿元。很快,在茂南区检察院的督促下,相关行政机关就将这笔巨额出让金追缴回来上交国库。另外,某公司购买了一块面积6万多平方米的商住用地,自2012年4月以来少交土地出让金2448万多元。茂南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积极作为尽速追缴。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履职,向某公司追缴了少交的土地出让金。

化州市平定河文楼镇段治理期间,工程施工方吴某等人擅自将清淤疏浚物非法出售给他人,致使国有财产损失200多万元。化州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追回流失的国有财产,保护好辖区内河道生态和国有财产。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茂名市检察机关依法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纠正和改进工作中履职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15件,督促追回国有财产1677.3万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3件,督促追回国有财产3.64亿元,有效防止国有财产流失,保护国有财产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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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资源

公益诉讼倾力守护

2021年1月以来,茂南区检察院把监督丢荒耕地复耕工作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丢荒耕地复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深入调查,查清全区耕地28万亩,丢荒8325亩。在全面掌握问题现状、产生原因和监管漏洞后,茂南区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茂南区某局发出问题指向明确、可操作性强、内容精准的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履行职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查荒灭荒调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弃耕、抛荒耕地的复耕复种。茂南区某局采纳了检察建议,大力推进全区土地查荒灭荒专项大行动。茂南区检察院持续跟踪督办,对撂荒耕地复垦成效开展“回头看”。截至目前,茂南区丢荒耕地复耕共7805亩,复耕率93.75%,其余荒地正在引导复耕中。

耕地资源保护事关国家的粮食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针对全市各地不同程度存在耕地撂荒问题,茂名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部署耕地撂荒专项监督工作,通过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多措并举治理耕地撂荒问题,取得显著成效。专项监督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督促土地复耕近2.4万亩,昔日撂荒土地重新焕发生机活力,促进了农民增收增益,有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化州市检察院联合化州市农业农村局深入田间地头督查丢荒耕地复耕复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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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荣光

公益诉讼坚决捍卫

广州军事检察院、电白区检察院联合召开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

“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道歉声明。在此,我向军事检察院的代表道歉,请求检察官将我的歉意转达给英雄本人和烈士的家属!”在广州军事检察院、电白区检察院联合召开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上,当事人田某论在发表最后陈述意见时说。

2021年2月20日,当事人田某论在微信群公然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烈士名誉、荣誉,造成恶劣影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电白区检察院发现该公益诉讼线索后,立即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支持下,电白区检察院与广州军事检察院迅速组成军地办案组,协同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鉴于该案有重大社会影响,为了更充分听取各界意见建议、回应群众广泛关切,让当事人田某论更深刻认识自己错误行为的严重性,6月2日,广州军事检察院、电白区检察院联合对田某论公然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召开听证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代表、公职律师担任听证员。通过听证评议,田某论深刻反省,当场道歉,并于6月9日在《检察日报》公开向社会道歉。该案件的办理,向社会传递“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强烈价值导向,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

为切实维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尊严,加强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维护,茂名市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就保护英雄烈士及相关纪念设施构建协助机制,凝聚多方力量共同保护英烈及纪念设施。茂名市检察院、广州军事检察院、茂名军分区、茂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武警茂名支队、茂名海警局等六部门会签《关于建立军地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电白区检察院与电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宜市检察院与信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会签《关于加强对英雄烈士及相关纪念设施保护的实施意见》,各方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联动、信息共享、办案协作、“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等机制,突出强化对英雄烈士及相关纪念设施保护,依法打击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及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行为,保护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

06

出行无碍

公益诉讼助力整治

茂名市检察院就办理的涉及城市道路盲道公益诉讼案件,向茂名市某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2021年9月7日,茂名市检察院就办理的涉及城市道路盲道公益诉讼案件向茂名市某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局切实做好盲道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该局表示,将对全市城市道路盲道进行专项检查,并委托专门建设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2021年以来,茂名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民生安全问题治理,在全市开展窨井盖缺损、占用好心绿道、占用盲道等影响群众出行安全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拓展安全治理的深度与广度,让公共基础设施运行更加顺畅,让群众出行更加平安,促进文明城市创建。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督促供电、燃气、水务、通信等部门排查各类窨井盖3000多个,整改问题60多个,努力消除群众出行安全隐患。督促完成盲道连续标线17600米,改造盲道坡度415个,拆除影响盲道畅通的障碍物305个,保障残疾人群体出行安全成效显著。督促沿绿道商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约204起,劝导商铺入室经营71起,规范停车337起,不仅方便人民群众出行便利与安全,也美化城市风貌,切实保护公共利益。

2021年12月29日《茂名日报》

来源:茂名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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