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中央及本市改革文件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励创新主体积极性,2021年10月9日,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和市财政局联合公开发布《关于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通知》(京科发〔2021〕76号),随通知印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推进落实,14家依托单位纳入“包干制”试点单位,目前共有试点项目1015项,达到在研项目数的25%,两年试点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以人为本,探索出基于信任的管理运行机制
以人为本,以信任为前提,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项目负责人承诺按规定使用项目经费,不得截留、挪用、侵占,不得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实行依托单位内部公示制,在依托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立项、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经费决算和项目验收报告等内容,接受广大科研人员监督;实行“负面清单制”,明确经费使用不得支出的用途和范围,定好经费使用的“红线”,在负面清单之外,科研人员被赋予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体现对科研人员的信任。基于信任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体现了对科研规律的尊重和对科研人员的信任,得到试点单位和科研人员的普遍好评。
充分放权,真正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
实施“包干制”的项目,科研人员在项目申报和立项时,不需要编制预算及说明,也不涉及预算调整备案。相较于未参加试点的市自然基金办项目,实施“包干制”试点的单位和项目科研人员从编制预算、调整预算的繁琐事务中彻底解放出来。实施“包干制”之前,每个项目在编制经费预算方面至少需要1个工作日,项目执行中有超过20%的项目进行过至少1次经费调整。依此标准,2022年14家试点依托单位共提出2023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请2372项,无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说明总计可节省申报时间2372个工作日;以试点项目1015项为基准,无需进行经费调整备案至少可减少经费调整次数200余次。
结果导向,绩效奖励调动创新积极性
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包干制”试点项目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需要自主确定,不设比例,增加了绩效奖励的灵活性,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在项目验收时,重点对项目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给出明确结论,对验收优秀的项目负责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让我们了解一下一线科研人员对于市基金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进行两年以来的切身体会。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陈端端:
“包干制”的改革为科研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给予了项目组极大的动态调整自由度,为科研项目的顺利推动提供润滑剂;提升了对研究人员的绩效认可,有效提高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作为科研人员,希望此制度能够在确保专款专用的前提下进一步推广。
北京工业大学教授尉海军:
北京市自然基金项目经费“包干制”的实施不仅解决了“打醋的钱不能打酱油”的情况,还让科研经费更能用在“刀刃”上,大大提高了经费使用效率,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创新空间,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
为进一步深化项目经费“放管服”改革,减轻创新主体负担,市自然科学基金下一步计划对“包干制”项目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积累试点经验。
继续深入调研,优化管理机制
进一步调研市自然科学基金试点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梳理“包干制”实施的重点、难点、堵点;调研国内外的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等的经费使用和管理机制,借鉴优秀经验。通过多方面深入调研,优化“包干制”管理和监督机制,为全面推行夯实基础。
加强服务指导,做好政策解读
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依托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科研财务助理等关键人员加强对接指导,定期开展培训,使相关人员正确理解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措施和“放管服”内涵,为“包干制”政策推行做好宣讲、服务、指导工作。
总结试点做法,支撑全面推行
进一步总结“包干制”试点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收集共性问题着重解决;向非试点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征集改进意见,为“包干制”政策推行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