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7月1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尹希宁)今天,北京市发布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相关待遇调整方案。
从2023年9月1日起,北京市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320元调整到242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6.4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2元/小时。
新方案调整的项目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
针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提到,将继续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面向2022年12月31日(含)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预计惠及320余万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并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养老金。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当月和补发的养老金将于7月15日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2022年12月31日(含)前退休人员调整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在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方面,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6元。在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方面,则与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
此外,今年继续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对在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两种办法调整后,再次享受3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
在此基础上,继续对65周岁以上退休人员中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调整涉及两种特殊方式的调整,一是继续单列调整企业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二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调整后不低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平均水平。
新的调整方案还提出,继续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
本次调整面向2022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其中不满6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7元;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2元。
调整后,预计惠及91.37万人,并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养老金,当月和补发的养老金将于7月15日发放到位。自2023年1月1日起,新增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924元;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39元。
针对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新方案调整了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调整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新方案还明确,根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自2023年 9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90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相关待遇调整方案介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供图)
责任编辑:刘世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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