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第一次被要求转钱
在公司成立之初,为了体现公司实力,公司自称是上海公司在安徽的分公司,并且为了隐藏股东身份,股东A就要求我们三个股东做好身份的保密,对外就是公司员工。股东A是分公司执行总监,负责公司运营,并且对外不以真名介绍自己,一切以张梓柠(宁)的名字告诉外界;股东B为营销总,股东C为设计总。我(股东D兼法人)为策划总,对内,其他三位股东经常喊我董事长,公司的一些杂碎事务在刚开始都由我负责,比如员工考勤、做人员工资表、发工资、管理现金帐等等。
公司运营第一年,我们在皖北地区的几个市经常跑,股东A对外负责项目洽谈,在我们看来是公司的运营关键,是公司收入来源的关键人,所以,在对外接触相关业务单位的人员时,我们三个股东都当股东A是领导,配合其身份,他怎么要求,我们三个人就怎么做,甚至达到唯命是从的地步。
这一表现,尤其是在2014年底的时候,公司洽谈成功重大项目之后,更加突出。因为,重大项目的签订,股东A提供了重要信息,商务洽谈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这个时候,股东A就开始打公司账户里钱的主意了,为什么是被要求转钱,这也就不足为奇了。所以呢,第一次被要求也就印象深刻。
由于我是法人,公司公账(网银和结算卡)在刚开始的时候都由我保管,随着半年多公司运作的几个项目积累下来,公账上也有了结余。2014年11月份的时候为了方便公司发展,我们狠心花了公司账户上结余的25万多,买了一辆宝马316i,我转的购车款,亲自去提的车。到12月份的时候,签订亳州的重大项目之后,公司又进账15万,所以公司账户又有了结余。
虽然我当时管着公司帐户,但是股东A会经常问我公司账户余额,后来为了省去问的麻烦,在股东A的要求下,公司账户金额变动提醒就加了股东A的手机号。我也自认为应该让股东A知道公司账户资金情况,一人为私,二人为公,同时他也可以有效管控,所以没有异议。
2014年12月24日晚上,我和股东C在珍宝岛酒店忙着新项目的推广方案和设计工作,股东A把我叫到一旁,问我公司账户里的钱还有多少,我心想你不是知道吗,还问!其实股东A就是这样的人,经常是知道的事情装作不知道。
股东A问我,我就如实回答了。听完我的回答之后,股东A抽了口烟,稍微停顿了片刻,“嗯,哦,你抽空转10万到我的账户,钱在公账不安全,会受税务部门监控,要缴好多企业所得税,现在公司刚起步,比较难,得多省点钱。”股东A这样跟我说。
“对了,不要直接转给我,为了省些转账手续费,你不是有个建行卡吗,先转到你建行卡,然后再转给我,我的是徽商银行的卡。”公司基本户是在建行开的户,建行转建行手续费少,我当时就听他的了,没有从公账直接转钱到他账户。过了几天,我在2014年12月29日晚上向股东A的徽商银行账户转了10万元,第一次转账没成功,账号输错了,股东A没收到,又催了我一次,第二天才转成功。股东A当时没有发火,要是在合作后期的时候出现这样错误,他早就给脸色看了。
关于股东A的这些说辞,我当时真没有太多或者任何一丝犹豫,他怎么说,就是怎么做了。
现在回想,这第一次被要求转钱,股东A非常轻松地就成功了,而且其他两个股东还不知道,这也为他后期肆无忌惮地转钱到其个人账户坚定了信心。另外,由于我个人的疏忽和无知也为公司后期的发展埋下了很大的隐患。
启示:
这次转钱,其实我范了许多错,一是太认可和相信股东A的领导能力;二是对公司运营和税务等相关知识不了解,听信股东A的说辞;三是没有及时将转钱的事告知其他两位股东;四是角色转换太慢,对外股东A是领导,但是对内大家是股东,股东身份是平等的,不能股东A怎么说就怎么做;五是公司账户的短信提醒没有加入其他股东的手机号;六是一味地为了给公司省小钱,转账没有直接转到股东A账户,让自己背了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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